最新資訊
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D2YN202104190067交辦投訴問題辦結情況的報
時間:2021-04-26 17:35 來源: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
關于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D2YN202104190067交辦投訴問題辦結情況的報告
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東川區收到昆生環督轉〔2021〕14號文件交辦的D2YN202104190067投訴問題。東川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和辦理,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反映問題
受理編號:D2YN202104190067。投訴人反映:昆明市東川區烏龍鎮包包村華巖小組村干部某某在小清河(長江中上游)旁的違建生豬養殖場產生廢水污染環境。
二、屬實情況
部分屬實。
三、重復情況
與2016、2018年、2021年中央環境保護督查交辦的投訴問題均不重復。
四、辦結情況
已辦結。
五、檢查處理情況
(一)現場核實情況
東川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2021年4月20日,東川區人民政府區長陳江帶領分管副區長黃大龍和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東川分局、烏龍鎮主要領導及相關科室進行了現場核實。
1.昆明市東川區烏龍鎮包包村華巖小組村干部某某在小清河(長江中上游)旁的違建生豬養殖場問題
經核實,被投訴對象為東川區富隆養殖基地,位于烏龍鎮包包村華巖小組14號,總占地面積約400平方米,投資約20萬元,設計飼養生豬約50頭,經營范圍為牲畜、家禽飼養及銷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30113MA6Q3PD09P,F養殖生豬24頭,未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屬于違規搭建。反映違建生豬養殖場問題屬實。
2.生豬養殖場產生廢水污染環境
經核實,該養殖場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養殖糞污和沖洗養殖場所的廢水。養殖場建有2個約10立方米的沉淀池,并在養殖圈舍門口流轉土地100畝,糞污和廢水通過溝渠排放至位于養殖場北側的2個沉淀池內,經干堆后運至養殖場西側的田地里,作為農家肥使用。養殖基地距小清河河道約200米,經現場對該養殖基地周邊環境仔細排查,未發現有廢水排放痕跡。東川區環境監測站監測人員已對位于該養殖基地旁小清河上游、下游處進行水樣取樣,檢測結果顯示水質未超標。生豬養殖場產生廢水污染環境問題不屬實。
(二)檢查發現的問題
存在違規搭建生豬養殖圈舍。
(三)針對問題的處理情況
4月21日,烏龍鎮人民政府已現場下發限期拆除告知書,要求養殖戶4月25日前自行拆除養殖廠,并與養殖戶達成協議,同意4月25日前自行拆除養殖場。
(四)現場復查情況
4月25日,經現場復查,被投訴養殖場已由養殖戶自行拆除完畢。
六、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4月21日現場下發限期拆除告知書,要求養殖戶4月25日前自行拆除養殖場,已拆除完畢。
七、責任追究情況
無。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嚴把規;笄蒺B殖場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每一宗涉及規;笄蒺B殖的農用設施用地的審批,都由鄉鎮(街道)組織,自然資源所牽頭,環保、規劃、水利、林業、畜牧獸醫等部門共同到場審核把關,只要其中一個部門提出不符合審批條件的意見,此地塊就不能通過報批,對養殖戶用地審核嚴格把關,實行一票否決。
(二)加強督促檢查,按照相關規定,堅持日常巡查檢查工作,發現養殖戶有違規養殖行為及時制止。
特此報告。
2021年4月25日

更多新的招聘、考試信息
關注微信公眾號:yn2553
或長按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