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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單位和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時間:2021-06-15 17:05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根據國務院醫改決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而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首先必須了解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在職職工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數。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月平均數超過上年度所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所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所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在職職工繳費基數之和。需要說明的是,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規定與我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規定是一致的。
那么,參加醫療保險的個人又是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呢?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其繳費基數的規定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目前,全省各地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為2%。在繳費的具體方式上,個人無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繳納,而是由單位從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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