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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玉龍縣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招商公告
時間:2021-07-16 09:22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麗江市玉龍縣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招商公告
根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有關政策及國務院印發的《國家“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精神,為創新林業發展,增加林地收益,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經研究,決定將玉龍縣林業碳匯(CCER)項目開發合作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商,現將有關招商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麗江市玉龍縣林業碳匯(CCER)項目開發(以下簡稱“本項目”)
二、招商單位
麗江市玉龍縣林業和草原局
三、項目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項目開發范圍
玉龍縣符合中國林業碳匯(CCER)項目申報條件的林地。
(二)項目合作年限
三個減排計入期。第一合作期為22年整(含申報期24個月)。分三期進行開發,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在實現首個減排計入期的合作前提后,后續計入期雙方另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參與本項目后續第二、第三個計入減排期的合作權利。
四、項目定位
依據麗江市玉龍縣自然條件、發展條件和資源稟賦差異性,大力實施森林經濟,通過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固碳增匯,開發森林經營碳匯、探索城市碳匯項目,促進當地財政及林農增收。
五、合作模式
通過公開招商,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引進有相應實力,信譽良好的企業進行林業碳匯設計,編制開發報告,技術開發,項目管理,林業數據碳匯勘察、測算,項目檢測、核查,備案材料整理,公示、交易等工作,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投標方承擔,收益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雙方另行簽訂正式開發合同約定。
六、投資人要求
(一)投資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并有效存續的企業,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實力,具有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的資質;
(二)有三年以上成功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的經驗,有簽約全國控排企業碳資產托管協議十家以上。
(三)有國家知名的專家級開發團隊負責本項目開發,能確保在正式開發協議簽訂之日起24個月內開發成功。
(四)保證最低開發量。開發公司在林業碳匯開發協議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估算出林業碳匯最低開發量,并承諾最低開發量,如后期實際開發量小于承諾的開發量,公司承諾補齊當地政府在最低開發量中的差額。
(五)保證在林業碳匯開發完成之日起13個月內售賣成功,年銷售額不低于開發量50%,如銷售額達不到50%,政府有權取消合作,另行尋找第三方合作。
(六)投資人履約情況良好,無信用不良記錄,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目前未處于投資資格或已簽約的投資項目被取消狀態。
七、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參與本項目公開招商的報名函。
(二)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項目報名)、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效證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負責本項目的專家團隊介紹。
(三)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的資質的印證材料。
(四)企業成功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的業績證明。
(五)關于該項目的開發策劃書。
八、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采用公開報名、審查、擇優方式選擇投資合作商。若只有一個意向投資合作商通過資格審查,招商人可以選擇重新招商或可直接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投資合作商為最終投資合作商。中選者需在中選結果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我方簽訂正式開發合同。
(二)如中選者未在規定的期限與我方簽訂合同或不能按時開展此項工作,我方有權另選合作開發商。
(三)投資人參加本次招商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九、報名事項
投資人根據招商要求,準備好報名資料到達指定地點按時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
(一)報名地點:麗江市玉龍縣林業和草原局
(二)報名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2日止(不含雙休日,每日8:00—18: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2日18:00)。
(三)聯系人
和國忠 電話:13988847345
十、本招商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玉龍縣林業和草原局。
玉龍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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