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信用中國”網站和地方信用門戶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9〕527號)精神,切實保障失信主體權益,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積極修復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進一步規范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工作,提高全社會信用水平,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根據《“信用中國”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指南》,特制定本指南。
一、行政處罰信息分類
按照失信行為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將行政處罰信息劃分為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和涉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一)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指昆明市生態環境部門對性質較輕、情節輕微、社會危害程度較小的違法失信行為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但簡易程序行政處罰信息除外。
(二)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指昆明市生態環境部門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程度較大的違法失信行為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
一是因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被處以環境行政處罰的信息;因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被處以環境行政處罰的信息;在行政處罰決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且情節嚴重的行為被處以環境行政處罰的信息。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構成“情節嚴重”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
三是經生態環境部門認定的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
(三)涉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一是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或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不可修復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
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條件
(一)已完成履行相關義務
失信主體已對依法作出的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履行了相關義務,進行了整改糾正,該失信行為不良社會影響已基本消除。
(二)滿足最短公示期
1.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自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在信用網站最短公示期限為三個月,最長公示期限為一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自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在信用網站最短公示期限為六個月,最長公示期限為三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涉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將按最長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間不予修復。
三、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流程
行政相對人登錄“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在線提交修復材料進行信用修復。修復申請步驟如下:
1.登錄“信用中國”網站;
2.在網站首頁“信用信息”欄搜索并查詢失信主體信息;
3.在失信主體信用信息頁面找到“行政處罰”一欄,查找失信主體擬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
4.點擊右側“在線申請修復”按鈕;
5.上傳相應材料并提交。
(一)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可選擇通過信用部門修復或通過原行政處罰機關認定修復。
1.若選擇通過信用部門修復,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復承諾書》(網站提供模板,詳見附件1)原件,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行政相對人主要登記證照(主要包括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已履行行政處罰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交罰款收據、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處罰類型為警告的整改說明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若選擇通過原行政處罰機關修復,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信用修復承諾書》原件,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表》(網站提供模板,詳見附件2),須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加蓋公章。
(二)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1)《信用修復承諾書》原件,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行政相對人主要登記證照(主要包括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已履行行政處罰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交罰款收據、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處罰類型為警告的整改說明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信用修復培訓信息。行政相對人應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專題培訓并取得證明材料,可參加“信用中國”網站“公益性在線培訓平臺”的線上公益性培訓或全國各級政府部門舉辦的公益性培訓或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舉辦的培訓。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參加培訓,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5)《信用報告》。行政相對人可選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免費下載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信用報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下載步驟如下:
①登錄“信用中國”網站;
②在網站首頁“信用信息”欄搜索并查詢失信主體信息;
③在失信主體信用信息頁面找到“重要提示”一欄;
④點擊“重要提示”下側“下載信用信息報告”按鈕;
⑤保存“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信用報告)材料即可。
四、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結果查詢
失信信息修復審核通過后,在“信用中國”“信用中國(云南昆明)”網站上結束公示,行政相對人可自行登錄“信用中國”“信用中國(云南昆明)”網站首頁“信用信息”欄搜索并查看修復審核結果。
注意事項:按照“誰處罰、誰負責”的原則,《涉及一般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表》“行政處罰決定機關修復意見”由實施行政處罰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負責。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咨詢電話:0871-64145782,郵箱:1503838758@.qq.com。
地址:昆明市呈貢區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330室
附件:1.信用修復承諾書
2.涉及一般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