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掃碼即走,騎完即還,為廣大人民群眾短途出行提供了便利。但在快速便捷的同時也引發一系列諸如:逆行、闖紅燈、亂停亂放、兩人共騎、未滿十六周歲騎行等亂象,成為了速捷出行道路交通中的隱患問題。為了規范共享單車的使用,整治共享單車亂象,2021年10月20日,武定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松果電動車武定分公司在城區開展共享單車亂象整治行動。


行動中,執勤民、輔警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向騎行人“面對面”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情節嚴重的諸如共享單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由民警進行現場糾正,并要求駕駛人簽訂文明出行承諾書,并由松果電動車對其賬號進行7—30天不等的限制騎行;未滿16周歲騎行的,對向其提供賬號的行為人拉入黑名單,禁止使用共享單車,達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勸導震懾,營造氛圍的效果。


此次行動中,共出動警力24人,警車3輛,共勸導教育54人,限制騎行12人,拉入黑名單永久限制騎行1人。武定交警將持續聯合松果電動車,整治共享單車亂象,共同創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1、請家長督促未滿16周歲的孩子自覺遵守相關規定,杜絕騎行電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相關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含共享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2、騎行過程中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紅燈停、綠燈行”,行經路口,請下車推行,走斑馬線。3、不逆行、不猛拐、不橫穿馬路,禁止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確保騎行安全。
供稿:武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宋筱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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